2018年2月4日星期日

與神同行。

唉......

來自同事的不可抗力,總之本來說好絕對不會看的電影,卻去電影院看了。




明知道電影不會好看到那裡去,只是看到班底看起來都滿厲害的,比如說河正宇就在《下女的誘惑》裡面看過他,還有車太鉉。

然後,在葛優都會出現在《決戰食神》的今天,果然電影還是要看導演。

劇情?老梗煽情普通,基本上沒甚麼高低起伏可言。《明日邊緣》是將兩本漫畫的內容合成一套電影;以《與神同行》的內容來看,充其量就只有半本漫畫內容,卻也硬弄成兩個小時的漫畫。

欠邏輯欠說服力,臭稱自己是辯護人卻當事人身上發生過甚麼都不太清楚。次次說「貴人」不需要被審判結果次次都審,突然出現的說教太突兀。護衛君太過惡意賣萌賣笑而且蠢,女助手一開始太煩太膠看起來就像個弱智女一直在拍手,

那些動作場面一點存在意義都沒有,不過是炫特效而已。我不喜歡的是那種弄得好像很有內涵很引經據典,其實不過是把一本書的內容映像化,再弄點現代感來個crossover似的東西,很戰狼300很令我不喜歡。那些看起來奇裡奇氣的眾神們令人討厭。


其實最令我討厭的是,那些如此容易被蒙蔽被暪過的神,是那裡來的神啊?為甚麼一個人有罪與否,就據那些神一時的判斷啊?你說這些神個個都全知全能很理性都算了,然後他們就是一堆喜歡聽好說話、繼章取義隨自己心情下判決的人。這些人在人間當法官都不行,還要在地獄當判官?那人間的法律也比他們的地獄好太多。

還有那甚麼鬼地獄法律第一章第一條,只要那個罪得到當事人的真心寬恕,那被告人就會氣罪。所以法律的存在意義是甚麼?罪是以得到寬恕與否來定斷的?

這法律真是有夠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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