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3日星期日

旅遊。

早前被臺北市長說香港很無聊,然後最近有香港導演去臺灣表明反對。

兩個人都沒講錯。

林夕那篇只是抽水,不用太認真。


對我來說,旅行最有趣的地方就是,看那些人平常在幹甚麼。文青點說,就是感受一下當地的生活氣息。特色是甚麼,其實我說不出。當然最貼近日常生活的甚麼工作啊之類我沒辦法。

例如去京都,你看那些日式建築會看到審美疲勞,那是不會再有甚麼變化的,可是在街道上會有很多細節很值得留意,例給部落民,例如洛中人的驕傲,例如在公車上,遇上巨量遊客潮時,當地居民那副不屑的眼神。

一個地方會因為甚麼而令我覺得無聊?當地的東西在香港都輕易可以看到、得到。雖然微妙地兩地的人們都是以高姿態來看另一地方,但可是香港人還是喜歡去臺灣,臺灣人大概還有點喜歡香港。

或許以城市硬件來說,香港跟臺北很接近,甚麼H&M啊一樣齊備。所以當一些市長只在車內看香港,只去添好運,只去看香港各大shopping mall看,香港真的非常無聊。我們香港人都非常認同,香港所有大型商場,都一定會有Uniqlo、H&M、GAP、Global works、izzue、Victoria Secret、一整層賣電子產品、一整層賣球鞋等等等等。

可是細節是魔鬼,城市裡面的人才是令一個城市有那種我很喜歡的「城市特色」的元素。如果香港跟臺北真的是完全一樣,那《志明與春嬌》大概也可以出現一套《家豪與雅婷》,電影也不用分港臺了,因為都只是取景地方不同。

辯解歸辯解,香港或許現在還有一點不無聊,可是這點不無聊,終究會消失。身為一位香港人,能拿出來說嘴的,都是一些早已消逝的事物,例如周星馳,例如張國榮,例如成龍,例如梅艷芳。現在的我們不過是用那僅存的黃金時代碎屑,來掩蓋根本蓋不到的空洞。

就算是之前香港人常常拿出來講的「獅子山下精神」,算把啦,羅文已經死咗14年啦。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