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在香港可以看到這種新聞,不過,看清楚一點,這次的判案並不是基於和LGBTQ有關的平權上,其最根源的根據,乃在於性取向歧視。
法官周家明於判辭指出,公務員事務局以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婚姻,不符合本港法例的「一男一女」婚姻標準為由,拒絕批出相關褔利。惟周官指出,基於申請人的性取向,他根本無法達至異性婚姻,故認為局方的決定是間接歧視其性取向。
周官質疑,局方的說法根本未能釐清問題癥結、即同性伴侶是否應該因性傾向而令待遇有所差別。周官指出,本港法例確不認可同性婚姻為合法,但看不到局方向在外國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發放福利是違法,更強調在法律上並非不容許局方間接認同在外國合法註冊的同性伴侶,這亦沒有本質上的錯誤。
希望透過拒絕向同性伴侶發放福利及津貼,以保護本港的傳統家庭制度及婚姻制度,周官反駁稱即使給予同性伴侶福利,亦不會削弱本港婚姻制度。從這幾條可以看清楚,法官的意思是,如果只能以香港的婚姻標準來斷定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同時當事人不可能滿足香港的婚姻標準,所以這是性向歧視:因性傾向的不同而造成的差別待遇。當中沒有任何支持同志平權的情況,而是依條文處理,例如再看下面那條:
另外,申請人指稅務局拒絕合併評稅。周官指《稅務條例》列明「婚姻」為一夫一妻,故稅局的解讀正確,又透露雖然局方不接納申請人與伴侶聯名報稅,但經過計算後,並不影響兩人該年度的稅額。當然我有覺得法官大人內心是支持的XD,不然就不會以「性向歧視」來作為此案的根據,只是他也很依照法規啊,有列明要「一夫一妻」的,就會依法判決。
相比之下.....
高院裁公僕同性伴侶享福利 周浩鼎:宗教團體等相當憂慮 衝擊傳統婚姻家庭
雖然一直都知道周浩鼎很廢,可是這種一有結果就衝出來向全世界自己很低質的,只能說很想知道為甚麼建制派總愛用那些小丑來當議員。
從憂慮開始,講到「為承認同志婚後打開了一道門」,再出宗教團體和辦學團體下水,然後已經在說同性婚姻合法化怎麼辦,性傾向歧視立法就會有逆向歧視,令很多宗教團體誤墜法網云云。
我不清楚貴為律師的周浩鼎有沒有看清楚法官判決的原因,還是說他其實都知道可是為了自己的票而故意這樣滑坡下去。
本來也沒甚麼,因為政客和中國人都很會這樣,而中國人的政客就更會這樣,魯迅如是說:「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 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國人的想像惟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
只是對比上面法官講的判詞,周浩鼎的言論就好比坊間為數不少自以為是的無知婦孺,令我忍不住覺得這個人的水準真是很低下。
完全是兩個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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