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25日,邱妙津在巴黎寓自殺,終年26歲,據說自殺方法是用水果刀刺入心臟。真假勿論,總之就是自殺。
看到有人無法釋懷她的自殺,說是「何不另覓一個春天」、「若繼續活下去,必定能發光發熱」云云。
我想,我明白的。啊,並不代表我很了解,只是大約明白她為何要選擇死亡。
你們覺得她浪費了生命,覺得她浪費了自己的才賦前途,也未免太膚淺。
靈魂的痛苦,其感受遠遠超越肉體的所謂痛苦。相比靈魂的煎熬,生命都可能輕易拋棄,才賦前途算是甚麼?
就好像夢生,這麼一個完美無瑕的人。家裡有錢到可以把錢當垃圾滿地灑,又聰明到無論做甚麼都很容易就第一。到了書的最後,他卻是個縮在公共電話角落、注射毒品的吸毒鬼。墮落嗎?他又偏偏覺得快樂。可是,他其實想要甚麼?
有些事情,說很容易。就像要夢生去愛,勸他嘗試去愛,即使是勸一百次一千次,都不難做到。但不過一個愛字,夢生就永遠都做不到,雖然他很想做。
為了不帶給別人失望,只好淘空自己,努力讓別人看到別人想看到的自己,然後又要好好埋藏真正的自己。愛上一個人都要在內心不停掙扎,思量著許多許多事,小心翼翼、無時無刻的計算著。
這樣很累人,知道嗎?
當你們在高談闊論、比較著自己的選擇時,有些人還只能想著自己有沒有選擇、得到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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