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1日星期六

爆漫。page 135

這回的劇情真是不得不提。
話說當初新妻說過,當自已的漫畫成為了第一,就要給自已一個完結漫畫的權力。結果他要完結的是自已的漫畫CROW。

原因何在?





「最討厭不能夠以自已想要的完結方式,來完結(漫畫)這件事情。」

真想不到大場和小咁有「吉士」,把這句說話明明白白的說出來。

眾所周知,Jump是個把漫畫的人氣用到盡的萬惡週刊,只要漫畫還有少許人氣,就會為你施到天長地久,現在最明顯的例子,當然就是Naruto和Bleach了。早前完結的網球王子,其爛之程度還真是難得一見,好端端四平八穩的Eyeshield 21,也被夾硬延長,多個世界盃以至衰收尾;就連超級經典龍珠,後期的故事也是被拖得不似人型。我隨便數數就已經有這樣多例子,可見小和大場這次對jump的控訴,是多麼的重要。

就我自已覺得,當年的Death note第二輯(對尼亞),也是被人氣強行推出來的。雖然第一輯(對L)時也有先讀問題,但未至於暴走,可以接受,劇情也算完整,但第二輯卻完全亂來,完全無眼睇。現在的爆漫可能也面對著同樣的問題,備受著人氣所支配,以致主角的作品PCP遲遲不能動畫化,最高不能結婚,以致在這話爆了這句出來。

能在Jump上長期連載的漫畫家,收入真的會很高。而且不是每個人都能像井上雄彥般有大志、有骨氣,毅然出走jump,但久保帶人、許斐剛這些混頁王,對畫漫畫的熱情好像已經完全消失,只為畫夠頁數而畫。特別是久保,我覺得他真是個有才能的畫家,Bleach開始時真的很好看,畫風一流,動作帥氣,要是能在屍魂界把它完結掉,那就一天都光晒,結果現在呢?我覺得簡直就是垃圾,比當年富奸用草稿當連載更不如。

久保呀久保,要是你可以早點完結Bleach,開新連載就好了。
p.s. 其實這篇說爆漫的劇情不多…..真是抱歉了(茶)。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