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LGBT團體的接受程度,中間有很多那個index的計算方法bla bla bla,總之就出了個數字。而做這個研究的是來自UCLA的Williams Institute,聽起來可信度滿高的。
要注意的是,這是2009至2013年間的數據。
有些問都不用問的國家就算了,總之,第一名是冰島,第二是荷蘭,第三是瑞典。
粗略地看了下,亞洲地區排名最高的是菲律賓,第二是日本,兩者比以色列更高(意想不到)。而臺灣比香港略高而已(對,兩者都是country)。另一個想不到的是,泰國也在很後面。看來存在是一回事,接受又是另一回事。再,看來一個country對LGBT的相關法例,例如同性婚姻之類的,對這個GAI index的影響不大,比如說我們從這個圖表中不會想像得到,日本在這方面的法例對比大部份排名在附近的country其實差很遠。
相比同樣是increase的香港和臺灣,中國則是出現decrease。看完這些數字,我個人更覺得是由於問卷調查的問題原因導致數字更為兩極化。但無疑大部份地方對LGBT群體的接受程度應該是偏向上升的。
基本上這研究有幾大結論。
1. 多數國家對LGBT群眾的接受能力上升。
2. 我們可以從上圖看到,自2010年後,對LGBT群體接受程度變得兩極化:那些本來就最能接受LGBT群體的,變得更接受而且程度很高;本來最不能接受的,變得更不能接受。當然,這也有可能是由於問卷調查的問題出了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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