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本身能體諒票房現實,但還是不喜歡監制那故弄玄虛,借用「誰是K先生」來炒氣氛宣傳電影(根本就不開名借K先生賣廣告);加上大量洗版式讚好,於是一開始心裡對電影的期望值不算高。但電影本身確實出色,我會覺得電影編劇不比外國大電影失色(同期港產片之中,《飯氣攻心》那劇本水平簡直就......),實在令人看到香港電影有一絲曙光(望向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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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忠。
從片末他與哥哥最後的對話之中可見,他沒有一開始把自己講得那麼心理變態、沒有同理心,實際上是個普通到不行、又要面子的毒男,跟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完全拉不上關係。
先要搞清楚一件事: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是一種精神疾病,說明他們欠缺一種產生同理心的能力,卻不代表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的人都是罪犯;而「聲稱自己有精神病就可以免罪」的目的,在於說明一些案件的發生是疑犯本人不能自控的、病理性的缺陷,而這種缺陷是可以列入判決的考慮之中。專家就是比我們知道得多﹐我們需要相信專家的判斷,非專家的我們「覺得」是沒有意思的。
電影中段也提到某次張顯宗一度想叫哥哥到自己住所、最後還是打消了念頭這事。大家都會輕易想到:他想連哥哥都幹掉。但從審判的角度而言,張顯宗「叫哥哥上大角咀住所」這一事不宜有太多聯想和猜測。又,明明哥哥多加兩句關心他就打消某種念頭,又可以說明張顯宗並似乎不是病理性的毫無良知。當然,反過來說,他打消某種念頭,不代表他就很有良知、殺人無罪。
至於他想在自辯中說甚麼、或是殺人時在想甚麼之類,一切都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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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之中一大的懸疑點(或,討論點),定必是「到底唐文奇在這案中參與了多少?」,或是「到底唐文奇真傻定扮懵?」
電影暗示相當明顯,劇情最後又讓某個小狗......不、轉行做社工的年青男返回現場,重新發現一些新的線索(唐文奇的試卷)。但這些線索最多只是暗示唐文奇並沒有那麼愚笨,卻不能證明唐文奇就有參與殺人。
又,這裡又不得不讚許導演的手法:電影講到律師在庭上證明狗......警察涉嫌以不當的方式逼使唐文奇認罪(用腳推人),正當庭上庭下、戲裡戲外都覺得唐文奇都非常可憐的時候,中間夾雜一個小休時間,然後在這小小的休息之際,控方律師和他的助手偷偷兩句,就扭轉了整個對唐文奇的形象。
小休過後,就算唐文奇跟上半場一貫語調乎發言說自己甚麼都不知道,那些證言開始錯漏百出、前言不對後語,亦毫無說服力可言;再閃過一些他姐姐「千叮萬囑」的畫面,而唐文奇刻意一概用「我不知道」「我忘記了」去應對所有來自控方律師的提問。而緊接其後的唐姐姐又承接著唐文奇的氣氛,講述自己的家庭狀況(一邊的陪審團好幾個人在哭),「你覺得我會想當著那麼多人面前,說自己的弟弟是一個智力低下的人嗎!?」「我們想一家人在下個母親節一起製作蛋糕」等等。明明再之前他們對話如此令人動容,這時唐姐姐越來努力表達她們唐家的酸楚,反過來越顯得唐姐姐有種莫名的笑感。
這樣看來,唐姐姐很清楚知道她發言、要得到同情的人是陪審團,而不是雙方律師和法官大人;而這份「清楚」有沒有得到來自游嘉莉的示意,我們不得而知。
唐文奇一家扮傻賣慘是事實,我們卻仍然無法得知唐文奇到底參與了多少作案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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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一行人。
我想,這一行人算是電影中最為大開眼界的部分:首先大概讓觀眾知道被選中做陪審團後會有甚麼事情發生(例如被法官reject你每個不想當陪審團的借口XDD)。
整個陪審團都非常有趣,從男到女、老到嫩,感性的理性的,有工作的沒工作的,一看就知道是LGBTQ界的代表非常之帥、到典型大學生(還放下一本哲學書,根本就荼毒室的化身XDD),或是退休的前教師,到唸說著「天下無不是之父母」的阿姐等等,各式各樣的經典代表都齊備在這一行人之中。
最經典莫過於邱萬城飾演的李建成,他每句台詞都打中我最討厭的那個點上XDD(所以我說編劇真的很厲害,他幾乎沒有一句是不惹人嫌金句),甚麼「你和希特拉都看尼采,所以你也認同希特拉」「你覺得張顯宗殺人無罪,所以你贊成殺人啦?」這一系統充滿邏輯謬誤的定論等等。
陪審團的討論純屬電影創作,但電影就是利用這份創作的機會,引導觀眾一同思考。
他們一行人雖然來頭非常不同,討論過程中亦不時出現爭論,但他們適時發表意見,不論是理性感性,或是經濟人性的角度去嘗試思考,重點是他們本身的立場分歧再大,還是能接受不同的意見,到最後得出共識。(很喜歡他們最後和而不同的一幕)
而這一行人的討論,伴隨著法庭程序互相推展,逐步帶領著觀眾思考「他殺人是事實,但他為甚麼要殺人?」「我們不是指責一個疑犯殺人很錯這件事」,去稍為讓大家、觀眾了解一個人做了某件錯事,經過司法程式的處理後,錯事就不單單是錯事那麼簡單。
電影中亦好幾次提及到「無罪推定」這個刑事訴訟原則。再用張顯宗為例,「叫哥哥到自己住所」雖然足以令人聯想到「張顯宗定必不懷好意」,但這種聯想就足以讓人定罪嗎?又例如唐文奇他很有可能扮傻,卻又代表他有參與殺人嗎?
但先投入到電影故事中,連日的討論過後,他們都有自覺「自己這手中的一票,就會決定別人一輩子」,立場不同沒關係,最重要的是這一票經過思考、是慎重考慮之後所投下的,看著一開始說「殺自己老豆母正一仆街仔嚟,我覺得香港不能廢除死刑」的李建成,最後他還是投下了無罪票就令我有點感動。
陪審團討論時亦提出了另一個深入的問題:「當你認為他有罪/無罪時,你憑藉的是甚麼?」
為甚麼殺了人後,你認為他有罪?「殺人」這個事實,去到你認為某人「有罪」「無罪」,劇中某位少女自然能輕鬆說「我覺得囉!」,但原來仔細一想,我們卻也只是憑直覺去作出判斷。
不過這點電影無法深入討論太多(已到了荼毒室的範圍),不過稍為引起觀眾思考一下,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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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律師、辯方律師。
他們這三位律師都滿有意思,例如看得出來,他們三位大概看了一下資料後,倚著自己的工作經驗就對事情心裡有數,而且他們都知道判案的關鍵在於陪審團身上,不過不方便講太白而已。
事後你亦能看到,蘇玉華飾演的游嘉莉之所以是一位有名的資深大律師,是因為她勝出的訴訟比較多,一開始看起來就像為了保護那個可憐的肥仔而戰,你當他們就是正義和法律的化身嗎?他們不過是把這次的審判是一份工作,在庭上唇槍舌劍過後,他們更關心自己下班之後吃甚麼。
於是另一位沒那麼有名的大律師、林海峰飾演的吳冠峰事後悄悄地講「在庭上偶爾講點真話,也算是有收穫啦」,就在暗示大家都在演戲。
可以說,這電影就連選角都滿有心思的:向來形象頗佳的蘇玉華就飾演游嘉莉,林海峰飾演一開始就讓人覺得尖酸刻薄只是在混飯吃、說不定才是最有良心的吳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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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中最有趣的地方來了:正當陪審團一行人,自覺自己的一票足以影響別人一生,在慎重又認真的討論案情,努力作出理性又平等的決定,卻說不定他們一直都受了情感的擺動而不自知;那些以法律為工作的大律師們,更像是「又幹完一活/一場show」,事後對記者所講的,甚麼「體現司法精神」實在是門面到不門面。
司法制度當中必然有些缺陷,但這就代表明司法制度不足取嗎?當然不是,就有如民主制度那樣,它大概還是一門很爛很爛的政治制度,但將權力分化,暫時來說還是對民眾而言最安全的一種制度。
就這電影的敘述,我依然認同他們最後對唐文奇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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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1. 電影一開始就好幾句對白都抽警察水,好危險啊好危險。
2. 陪審團的哲學大學生和陪審團主席,真的好像荼毒室中人和劉保。不過最搞笑的是,哲學大學生一開始你以為他是引導大家思考的水鏡八奇,到頭來他只是維基百科。
3. 為甚麼會有蕭生?
4. 為甚麼肥仔會有一個那麼可愛的甜美女朋友!?!?還有那個表姐!!!!
5. 不過有龍志權和盤菜盈子出現,有點搞笑XDDD
6. 電影中有不少張顯宗想像自己是希特拉的畫面,我知道這些是真實發生過的事,但我會覺得這個人大概只是中二病發作;至麼那些講德文的畫面,或是張顯宗被大波妹抱著、但下體流血的畫面,有點太花巧我看不明白。
7. 可以打籃球不代表你就會長得高,覺得父母偏心、外國讀書被欺凌、房子被轉名到哥哥名下,父母不幫自己等等,都不是殺害並肢解父母的理由。
8. 電影算不上在討論正義(我覺得),更像是在讓大家思考:司法制度能伸張多少正義。
9.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神當作說謊的,他的道就不在我們心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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