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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記。
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
明明。
明明不應該牽掛你神情 明明不應該將細節辨認
明明雙方都打破約定 彼此都需要冷靜
怎麼始終我揮之不去窩心笑聲
明明不應該一再說明明 明明好應該相信這是命
明明燭光都燒化散淨 講分開都已決定
怎麼一想你始終都會沾濕眼睛 人寧願金魚般記性
相比歌詞,其實歌曲真的很好聽。
這首歌是三月的那個時候,隊長大人D與
隊長夫人
隊員Y送給我的。
歌詞真的不是重點,也不會再是重點,反正我大把好光陰,女死女還在(?)。但這種風格的歌真的很好聽。
好吧,「明明不應該牽掛你神情 明明不應該將細節辨認」對現在的我來說是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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