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要說點當年的破事。
其實,最近有位新來的同事,她給我的感覺是,有點像前女友Y。
她對我真的很好,而且很了解我(當年)的性格。又因為太好了,所以直接間接的導致我成了一個不是很獨立的人(其實根本是自己不做好)。如果那時我們沒有分手,大概我現在是個廢到一無是處的人。好這不是重點。
還記得,在我們剛分手的時期內,我們還有很多聯繫。那時她直接的問我,我其實還喜歡著她嗎?那時天真的我誠實地回答了「喜歡」,結果為她帶來了更大的傷害這不再多說了。
我想說的是,我真的是個很自私,為了自己快樂,就願意放棄很多重要東西的人。
所以我是真的覺得,對於我所喜歡的人們,最好的對待方式是,衷心祝福她們,並保持距離。
就隨口兩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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