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重點是,在我認識不多的LGBT界中,講話最為有point的,除了早就對香港灰心的健吾,就以這位倫敦人妻先生講的話最得我心。
呢個世界好多虛偽的小賤人,佢地心底裡恐同反同,但因為臉子問題、政治正確問題,所以只能「扮尊重」,但說穿了所謂的尊重就係「你咁做我尊重,但私底下會叫你死基佬,同埋你唔好喺我面前出現,我見唔到你做乜就好」呢個唔係叫尊重,而係「放逐」,你明唔明兩者其實係有分別?我唔知係家教定係學校老師教得唔好,似乎好多人連兩者都唔係太分得開。天啊他好多金句都quote不完。
說穿了,這種人就是那種根本不會關心別人死活的人,他們的自私是由內到外,再由外到返內的,只要他們遇上喜歡欺凌的,就會想盡辦法挖空心思去欺凌對方,並獲取快感。甚至無恥地搬出其他不幸的人來作擋箭牌,依然臉不紅、心不跳、氣不喘。你要他們真的關心孤兒的死活,還真是天方夜譚,消費過就好了,反正他們關在孤兒院,他們的幸福與否,從來不是這種賤人的考慮。
對於香港的同運,似乎大家都有了一種認命,就是大家都只去羨慕臺灣,然後認定香港定必達不到那種程度。認命都算了,最令我不甘的是,在香港身為同志,卻要連同那種次級人類的身份都要被接受著,默許著普通人繼續對LGBTQ+人士的標籤和品評。大概香港就是存在著這種氛圍吧,就是那種,只要你給我睡的地方,就算只有一個床位卻要我三千塊都好;你讓我存在就好,我會好好的不出現在人前不公開,別主動攻擊我,我會好好的藏起來的。
然後可以大聲講話的那批人,自然就習慣了那種思維:我都有地方給你睡了,沒加租你就得謝恩吧?我都沒公開講你們惡心,還不懂得自己收起來,要被我們看到被我們罵那麼犯賤嗎?
想起來,很多香港人,特別是老一輩的,都喜歡那個所謂的「獅子山下精神」。所謂的那甚麼精神,好聽點是刻苦耐勞,說穿了不過是逆來順受。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