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

解釋。

我是那種,很不喜歡解釋的人。

當然,也不能一刀切所有事情都不作解釋,只是去到那些「再說多就沒意思」的點後,我就很不喜歡再作解釋,覺得這是在做無用功。

我總是很任性地實行著「懂的人自然會懂」這想法的人。平時工作,我不會刻意四處告訴別人我做過甚麼,這於我而言實在太掉格了。我總覺得,一個有慧眼的人,自然會看到你所做的一切;看不到的,自然就不是慧眼之人;要是他/她看到了而不覺得有甚麼,那就是我所做的一切根本不重要。我知道自己這種想法很天真,很無謂,是真正的無用功,非常吃虧。

但我偏要這樣,為的就是不想跟自己看不起的人做著差不多的事。

於是,最近有個總是要求我解釋的人,一方面加深了我對她的厭倦,另一方面也加深了我「不想向無謂之人多作解釋」這種念頭,因為實在太煩了。

我不喜歡解釋,卻偏要我解釋;我覺得講得太白很沒意思,你卻要都講出來才覺得有意思;我再耐著性子解釋過後,她還是不明白,我就覺得這件事已經可以完結。然而她還要繼續。

既然一開始就不在同一條線上,到底我是在解釋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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