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8日星期日

又說Amanda Todd。

之前說過一次Amanda Todd,本來也沒甚麼,只是發現原來有人覺得Amanda Todd是「活該」。嗯......他們是不是搞錯了些甚麼呢?

我覺得,這件事中,最應該批評的不是Amanda Todd,而是將Amanda Todd逼害到要尋死的人。就好比,有一個殺人犯被人抓住了,結果他卻被幾十人以「正義」之名,私刑凌辱至死。我無論如何都不能覺得,那幾十個人的所作所為是正確的。更何況,欺凌Amanda Todd的人,就不是抱著甚麼好心態,那些人不是更應該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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