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如何看待中国的同性婚姻? - 知乎
這個答案挺有意思的。
不能說是很正確的觀點,可是角度很特別。確實,「婚姻」這一制度,本來就是「...婚姻制度......以异性恋的关系利益保障为核心的......一套法律制度」,而同性婚姻之類,只是一種「一种法律上的平均主义」。
但要說發展一套「新型的,特别设计的民事伴侣制度」,我想這要花上千百年吧,即使我們已經站了在很多巨人的肩膀之上。
雖然自己仍是停留在Michael Sandel說到,婚姻和政治之間的關係意義這個問題上面,不過因為最近對於社群主義的覺醒,還有更根本、更現實、人們對於同性戀的排斥和厭惡之類雜七雜八的思考,我就開始覺得,這些問題根本就沒有意義。
我只能等歷史的大潮流到來。
對了,香港真的很保守,而且很不懂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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