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7日星期日

Goose house。

我不是來讚美他們的。

我本來就不愛聽cover歌,更討厭那些專門以唱cover歌來刷點撃率的YouTuber,例如Goose house甚麼的。

我不是針對Goose House,而是我不喜歡到沒怎樣留意過那些人,我知道日本這隊是因為他們有出過唱片。而其他的,則是因為我妹很愛聽這種歌而令我常常都聽到。


我常常都會覺得,好的歌就是歌手或創作人,能夠把自己的靈魂注入歌曲之中,於是歌曲才能夠打動人心,也因為這個原因我尤愛那些自己一手包辦作品的歌手。

如果是guitar cover或是drum cover這種技術向的,或真的是致敬向作品也就算了,很抱歉我用很難聽的講法,那些唱cover的就好像在剽竊別人的作品,然後悠然自得地把整首歌都改掉,再利用別人的創作成果來為自己賺曝光率以至更實際的收入。

或許對很多人來說,同一首歌有新的版本,就會有一種新鮮感很有趣滿好聽。可是同樣道理,你們能夠接受「創作者」抄襲別人的畫作然後賣出去嗎?

他們真的有感受到那首歌嗎?真的能夠「歌人合一」嗎?有時候看到他們唱歌時那種做作的表情,就覺得他們真的很假。

我的厭惡目前而言可說是無理又無知很不尊重人,不能自圓其說,只是今天我實在是忍不住要發洩一下。

就偶爾讓我無理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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