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說︰你為什麼要扳鐵軌呢?你是以人數的多少來做決定。但是在現實工作中,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很多的人缺乏對事物正確的判斷,只是有一種盲從性,看別人都去做,就認為這是正確的。事實證明,10個孩子中,只有一個孩子做了正確的選擇,另外九個的選擇是錯誤的,為什麼這九個人的過錯要讓一個無辜的人承擔?這是不公平的!所以你不應該去扳鐵軌,你應該以事物的對錯來做決定,九個孩子錯了,那他們就應該承擔過錯,因為誰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才不是這樣的吧。
我反駁的主要是針對「九個孩子錯了,那他們就應該承擔過錯,因為誰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們或許要為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可是讓他們負責的,不應該是我們。
就是說,他們有沒有犯錯、犯的錯應負上多大的責任、首先我們並沒有作出那個判決的權力,無論你是相信法律的人好﹐還是相信天道輪迴的,那個作判決的人都不是你;他們有沒有犯錯是一回事,我們基於人道理由救不救他們是另一回事,就好比,你面前有一個人在火場之中受困,可是我們可是因為他煮食時不小心導致了火災,就不去拯救這個人嗎?
如果因為這個原因而我不被聘請,那我也很慶幸自己沒有被你們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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