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

3月12日。霧。

窗外一片迷霾,連街燈都看不清,暗暗淡淡的,很配合我的心境。

今天很潮濕,很大霧,大到走在街上都看得到的地步。

放學的時候,已是晚上。看著那一大片樹,就想到,如果就這樣,迷失在霧林之中,再也走不出來,多好。走在海旁,連船都看不見,若我也這樣不被看見,消失於人前,多好,

普通人總是很難證明自己的存在,反而是消失了,你就會變得顯眼。就好像,一座中環的商業大廈,外牆這麼多個玻璃窗,你不可能能夠認到任何一塊。唯有某塊消失了,看到那空洞的位置,你才會知道,這就是失去的那塊玻璃窗。

如何證明一個人存在,就是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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