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垃圾。
這是一封,致全港七百萬同胞的簡信,我相信單凴這封信,不能解決現在香港社會出現的種種問題,但我相信這一封信,能為香港的未來提供更多的可能性。所以,如果我寫的這封信,有幸被你讀到,無論你是否認同我的觀點,或理解我所說的話,都請轉發比身邊的人,感激不盡。點解我唔認同你觀點,都要轉發比身邊人?是咪戇鳩?你會唔會比垃圾比你朋友食?
示威風波已經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一直冇平息。數日前,林鄭特首與「勇武派」對話四個小時,再引起社會波瀾,很多人都質疑特首的決定,對該決定表示悲傷及憤怒,我非常之理解同明白。但我仍然想講,雖然我唔係特首,亦唔係公務員,但作爲一個普通市民,一個香港公民,我有責任及義務向大家簡單分析一下三個問題,點解特首要堅持和「勇武派」對話?點解特首不能也不應該回應「五大訴求」?同點解我覺得要支持政府,支持林鄭?
問題一,點解林鄭要堅持和激進示威者「勇武派」對話?
首先,根據「公務員守則」,香港公務員必須保持政治中立,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爲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和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響。何謂「政治中立」?嚴格滴來講,就是哪怕香港已經回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中国共產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的執政黨,香港政府,仍不能在任何公開的場合,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共產黨的政治理念。滴你老母,国你老母。
這是一個極其殘酷的政治現實,殘酷的點在於,哪怕政府已深知,此次動亂的根源,是因爲廣大市民缺乏國民教育,普遍對中國唔了解,導致「反中」及「本土納粹主義」思想橫行,政府,亦不能站在「一個中國」的立場發聲,頂多修改修改有嚴重政治傾向的通識科教材,將内容改得中立滴。值得留意的是,這也是「一國兩制」體制之下,中央人民政府賦予港人的基本權利,亦是我們經常聽到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滴你老母。到底一個人,而且聲稱自己係90後嘅人,要有幾咁無恥、無知,先講得出「動亂的根源,是因爲廣大市民缺乏國民教育,普遍對中國唔了解」?你冇返鄉下?大家都冇返深圳玩?真係對中國唔了解?聲稱自己係90後,咁你有冇睇過通識教科書?而家都冇國民教育,咁以前嘅香港人呢?佢地又咁愛國?佢地直頭日日唱天佑吾皇喎?至於政府「不能站在『一個中國』的立場發聲」,真係幾好笑,咁咩叫DQ?
仲有,唔好隨便用到「納粹」呢個字眼,香港之所以有民族主義出現,正正係你地呢啲中華民族納粹主義人士逼出來的。
所以,香港政府雖然是由人組成的,但其本質,是一個「工具」,在回歸以前,這個「工具」的主人,是殖民地港英政府。但是自從回歸了之後,這個「工具」的主人,就變成了700萬香港市民。而「工具」是沒有權利選擇「使用者」的。亦即是,當這個社會出現大概200萬「和理非」和「勇武派」的時候,作爲一個「工具」,政府沒有拒絕 「 被使用 」 的權利,與 「勇武派」 開會溝通,是必須的,也是可行的。與其話「工具」沒有權利選擇「使用者」,我明明就覺得「使用者」沒有權利選擇「工具」。你真係有選過特首?政府高官之中,那怕只有一個,係我地「使用者」揀出黎嘅?再,當有200萬人,OK我打個折,150萬人出黎,政府真係有溝通的打算?
但這是否意味著,今屆香港政府非常軟弱,一無是處呢?答案也是否定的。政府的「工具化」,可以最大限度上的避免出現政治偏差。畢竟如果香港政府真的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發聲,為共產黨發聲,那麽外國政府,尤其是西方政府,就有大條道理,質疑香港政府,是否已變成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地方直屬機構,届時香港,就很可能失去「獨立關稅區」的地位及「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
同時,作爲一個管治的「 工具 」 , 「 耐用性 」 及 「 硬度」也非常重要。「 法制 」 「 法庭」 和 「 執法機關(亦即是“警察”) 」 就代表著這個政府的 「 耐用性 」 及 「 硬度」,而特區政府在譴責暴力,堅持法治及保護警察方面,做得很好,避免了社會全面失序情況的發生。標點符號都用得唔統一,扣十分。
啱啊我認同政府對保護警察方面,真係做得好好。至於譴責暴力,其實幾可愛,因為譴責暴力我都好在行,開口之嘛。
綜上所述,與 「 勇武派 」 會面,是香港政府公務員團隊在儘自己為市民服務的責任,我們要相信當屆政府,相信他們在面對 「 勇武派 」的無理要求時,會堅決與以拒絕 。而政府公務員團隊遇到的第二個難處,就是在97回歸之後的長久實踐中,公務員團隊逐漸發現,取消政治中立,必然會引發市民的强烈不滿,導致大範圍的社會動蕩及危機,從而對特區政府管治及堅守「一國兩制」原則造成嚴重困難。
在這裏很抱歉,我必須舉兩個例子,提及兩個重要人物的名字,第一個人,前任特首曾蔭權先生,第二個人,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女士。
根據維基百科的記錄,曾先生,在2007年10月12日出席香港電台的節目時,就曾經提到,「如果我們走向極端,人們走向極端,就會出現如中國文化大革命這樣的事情」,即「民主民革論」,而曾生所描述的,與香港現在出現的狀況,極爲相似。大片的連儂墻,對應文革時期的大字報,「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政治口號,對應「毛澤東語錄」,「破四舊」的打砸搶行爲,對應現在焚燒和攻擊「中資」旗下商鋪的行爲,無完無了的私了,對應文革時期的 「批鬥」 。唯一不同的點在於,當時毛主席發動「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有可能是為了掃蕩封建和資本主義殘餘,而本土勢力的目的,很明顯是爲了建立一個「反中國人,香港人優先,香港人至上」的僞民主社會。遺憾的是,曾先生翌日就遭到了來自建制派及泛民派的共同批評及攻擊,最後必須通過收回言論,來平息民憤。「當時毛主席發動「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有可能是為了掃蕩封建和資本主義殘餘」
“文化大革命”是由毛泽东同志发动和领导的。他发动这场“大革命”的出发点是防止资本主义复辟、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寻求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但他当时对党和国家的政治状况的错误估计,已经发展到非常严重的程度。他认为党中央出了修正主义,党和国家面临资本主义复辟的现实危险,只有采取断然措施,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才能揭露党和国家生活中的阴暗面,把所谓被走资派篡夺了的权力夺回来。这场“大革命”之所以冠以“文化”二字,是因为它是由文化领域的“批判”引发的。嗱,百度講架,「把所谓被走资派篡夺了的权力夺回来」,奪權啊。
再,你邊到來的source,話有人因為宣揚要建立一個香港人至上的偽民主社會,「而遭到來自建制派和泛民派的共同批評及攻擊,最後必須通過收回言論,來平息民憤」???收回言論都算,平息民憤?幾時嘅事?
同樣的問題,也在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身上出現過,為防止香港未來出現大規模叛國及分裂國家的行爲出現,時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太,曾經在2002年嘗試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同時,葉太亦發表了很多當時極具爭議性的言論,最爲人所知的是「西方民主政制不是萬靈藥,希特拉都係民主選舉上台,佢都殺左700萬猶太人」,結果當時輿論一片譁然。但不得不説,葉太當時的言論,極具遠見,她所描述的場景,正正是香港現在發生的問題,某些人,以追求民主和民生爲名,對中國人及中資商店展開全面的排斥及破壞。有趣的是,時任律政司司長的梁愛詩,對23條立法態度曖昧。當然,我並不認爲律政司司長提出的意見有錯,她衹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提供專業的意見,但這也回應了我在之前提到的,政府「專業化」「工具化」「立場模糊化」 的問題。最後「23條立法」失敗,葉太黯然辭職。唔識講。當時葉劉係講得冇錯,西方民主政制不是萬靈藥,但希特拉並唔係民主選舉上台。1932年希特拉競選總統只獲得36.8%票數,以敗選告終。最後希特拉之所以掌權,係因為高層之間的政治鬥爭,淨係呢個例子已經唔正確,自然就唔符合「她所描述的場景,正正是香港現在發生的問題,某些人,以追求民主和民生爲名,對中國人及中資商店展開全面的排斥及破壞」呢句。再講,咁係咪代表,如果公投人人可以暴打中資店舖,就因為民主而可以任打唔嬲,所以民主其實好膚淺?咁我只能夠講,你對民主的理解簡直就極度淺薄,以為人多就是勝利。如果民主就係人多勝出制,咁點解同志要有、可以有婚姻權利?
鄧小平先生曾經説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事實證明,無論是曾先生的「民主民革論」,還是葉太的「希特拉民選論」,均有其道理所在,但廣大香港市民,包括部分議員,都不支持,不接受,甚至是極度厭惡香港政府的公務員,發表任何有利于中國的政治言論,或在公開場合表達親中親共的政治傾向。
同屬公務員體系的林鄭月娥女士,更是深受這個事實約束。林女士是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士學位畢業,先後出任社會福利署署長及發展局局長等職務。對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系,相信大家都有印象,港大民意調查的發起人,鍾庭耀教授,就是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主任。雖然未知兩人是否曾在學生時期有過交集,但是鍾庭耀教授曾多次在《香港電台》的節目中表示,社會科學是一門「科學」。所以其實林女士所經歷的培訓和教育,也是成爲一個「工具人」,一個「專業人士」,不應該帶有任何的政治傾向。
但據我猜測,社會科學裏面應該存在一個分支,分析及强調了同情心及同理心(Compassion)的重要作用,某種程度上啓發了林女士,所以她提出或采納了 WE CONNECT的政府口號。正如我在文章 – 《香港「廢青」唔廢,解決問題前須正視問題》以及《與「暴力」「割席」可以,但與「暴徒」「割席」並不可行,平復示威行動需要有耐心及毅力》中所論述的,孤立與分離,只會令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更容易製造激進示威者,從而製造更多的恐怖,在持續的混亂和暴力中,中立的市民會逐漸對暴力及示威行爲麻木,進而默許暴力行爲的產生,檢控機關(即法院)和暴力機關(即警察),最終會因爲過高的司法及執法成本,從而逐漸放棄對激進示威者的約束及檢控,最後導致激進本土派及種族歧視者全面占領議會的局面產生。亦即是說,林女士與激進示威者的會面,其實是在阻止了更多人被操控及利用,緩和社會矛盾。林女士?
講到同情心及同理心,人人都知林鄭有幾多。至於激進示威者點解會出現,你可以睇睇電影The Dark Knight。司法成本都算,執法成本,嗯,真係有放棄到?你講嘅放棄你比警察開OT的意思?定係用少啲催淚彈?
完全唔明你想講咩。我估你意思係,放任民主只會帶來暴力,而林鄭堅持和激進示威者「勇武派」對話,係為咗係避免「因爲過高的司法及執法成本,從而逐漸放棄對激進示威者的約束及檢控,最後導致激進本土派及種族歧視者全面占領議會的局面產生」這種情況出現,所以,林鄭係為咗社會大局而同激進本土派對話,而唔係因為軟弱。
首先,林鄭有冇同勇武對話,都係一個問題。乜有咩?
然後,當你已經前設咗,西方式民主唔係一個適合香港的政制,最後只會帶來類似文化大革命這種事件發生時,其實已經冇得討論落去。一,你係有幾咁睇唔起香港人,先會覺得香港放任民主,會帶來文化大革命?二,因為當時的惡劣起因,就判定西式民主為劣,咁樣好咩?三,「私了」的出現,並非來自於放任民主,而係對現有的執法體系不信任。
問題二,點解特首不能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也不應該回應五大訴求?
現在香港市民講得最多,聼得最多,就是「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很多市民覺得,政府最低限度,應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黑警」問題,這樣就能為這場示威風波降溫。我就嘗試解釋一下,爲何站在政府的立場,政府不能回應,甚至唔應該回應「五大訴求」。
首先,「五大訴求」第一條,撤回「逃犯條例」。「逃犯條例」,簡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即所謂的「送中惡法」,主要是為了填補「臺灣殺人案」中暴露的法律漏洞,針對的主要對象是刑事犯。當中最令人擔心的部份,是適用範圍從「不包括中國」,變成「包括中國」;移交程序亦不需要經過立法會和法庭,而只須由特首判斷條例是否適用。香港人對條例表示憂慮,我覺得非常正常,畢竟中國内地的司法機制對香港人來説,一直是「謎の不合理存在」。「中國内地的司法機制對香港人來説,一直是「謎の不合理存在」」還需要解釋嗎?如果中國法律咁美好,咁點解當年97回歸咁多香港人移民?引用很多香港人講的一句:「你行得正企得正,有咩好怕?」
OK我拎個近期的例子講,點解銅鑼灣書店,林榮基係冇出入境紀錄的情況下,突然被抓到內地去?佢係香港賣書犯法?點解可以無出入境紀錄?咁樣唔會令人好擔憂咩?大陸公安可以跨境執法喎?咁如果開埋個「逃犯條例」,咪大開方便之門?
但其實我想講,香港人,應該更多將關注點,投放在「送」「中」「惡」「法」這四個大字身上,爲何「送中」的法律,就默認等同於「惡法」?雖然現在特首已經撤回了這條法例,但這個問題我估計特首可能到現在都未諗通。我明明修訂的是逃犯條例,是一條有關於「黑」與「白」的法例,解決的是一個殺人犯的問題,針對的又不衹是臺灣,而是全世界,怎麽就莫名奇妙地和「送中」扯上關係了?還引發了大型的示威?
其實林鄭特首諗得冇錯,逃犯條例本身的確和「送中」沒有必然聯係,但如果有人,刻意將「中國」和「惡」結合在一起,並大肆宣揚呢?中國是「惡」,所以任何有利於中國的法律,就必定是「惡法」。政府推廣這條「惡法」,就一定是「惡人」。同樣,支持政府的警隊,也是「惡人」,拒絕為激進示威者提供便利的公共運輸系統,就是「黨鐵」,也是「惡人」。既然你們是「惡人」,「大壞蛋」,那我摧毀你們,就是在「伸張正義」。將「中國」和「惡」結合在一起,如上例子所述,是經驗使然,並非刻意。
警隊方面,佢地惡唔單單係因為支持政府,更多是由於濫權、濫用私刑、黑箱作業、弱智腦殘等等等等太多的原因,支持政府只是其中一小部分。
而黨鐵,一開始大家對港鐵還沒那麼抗拒,係直到8月31日的事件,到今日10月29日,港鐵依然唔願意公開當日在太子站的CCTV,繼而越向警察屈服,每日提早停止服務變相半宵禁開始的。你看看,在8月31日之前,勇武派都未問始燒地鐵站。
這裏加插一段,這種邏輯讓我不禁想起内地青年作家韓寒的電影《後會無期》,當中有句説話讓我印象深刻,就是「小孩子才分對錯,而大人只看利弊」。年輕人熱血,單純,經歷的事情不多,所以就很容易被這樣的邏輯說服,走上示威的最前綫,成爲最激進的示威者。卻不知大人的世界永遠是錯綜複雜的,將「中國」與「惡」綁定,邊滴人,邊滴勢力會從中得到好處,相信香港人心都好似明鏡一般,好清楚。
回到條例本身, 撤回「送中惡法」,就等同於逼迫政府接受「中」即是「惡」的固有設定。所以林鄭一開始不願意撤回,只說 「The Bill is Dead」。雖然最後林鄭還是撤回了「 逃犯條例 」 ,但是她將責任都攬自己身上,避免了香港政府成爲了「中」即是「惡」的官方機構。「小孩子才分對錯,而大人只看利弊」看起來好成熟,實際上有夠爛俗。聽起來看破世事,說穿了不過是屈服於社會規則之中,一點風骨都沒有。世界永遠是錯綜複雜的,卻不代表我們就得接受;雖千萬人吾往矣,冇聽過?
至於為了避免政府接受「中」就是「惡」,係事實,但呢個係林鄭同中共在立場上的原則問題,即係「作為一個政權,我唔會有錯」,所以一定唔會咁偉大,咩「將責任都攬自己身上」。至於佢講「The Bill is Dead」,更顯得佢冇承擔的勇氣:又唔敢(或者未得到很firm的approval)講明話撤回,但又唔敢唔講,驚搞出更多事,於是就只好咁樣講,不倫不類。
「五大訴求」第二條,收回暴動定義,第三條,撤銷對所有「反送中抗爭者」的控罪,其目的是爲了減輕示威者,尤其是激進示威者的心理負擔。縱使覺得自己在做一件正義的事情,廣大示威者,尤其是激進示威者們,在佔領馬路,衝擊警察防綫,投擲汽油彈,焚燒地鐵時,也會有所顧慮吧,畢竟所作所爲,與所受到的公民教育與傳統道德觀念嚴重相悖。
但如果話比你知,你現在犯下的罪行,將來都會被撤銷或寬恕呢?那示威者就能放下心裏負擔,大膽地作出違法暴力行爲,這點和中東恐怖份子,教唆普通人進行自殺式炸彈襲擊時的原理基本一致。縱使在威逼利誘之下,要求普通人駕駛滿載炸藥的汽車冲向人群再引爆,都是非常困難的。但是如果這時候你呃佢,引爆炸彈之後就能升上天堂,從此永生不死,衣食無憂,美女環伺,那這個人完成自殺式襲擊的概率就會大大提高。所以站在政府的角度,收回暴動定義,撤銷控罪,意味著默許罪惡及暴力行爲的產生,這對一個以法治為基礎的社會,又怎麽可能接受?咩叫做「傳統道德觀念」?會唔會空泛得滯?我都可以話今日黑衫人所做的一切,都係合乎「傳統道德觀念」的。對於勇武派來說,最大的心理負擔一定唔係咩道德觀念問題,既然你都覺得自己係做緊正義嘅事情,又點會有道德負擔?其實最大的心理負擔,來自犯法之後所帶來的後果,比如說要負上刑事責任啊之類,坦白講就係大家所講的「前途盡毀」,所以我地呢啲有心無力的,中青先咁感動。
然後,你又知道中東恐怖份子點樣教唆普通人?同你講你做完之後就會上天堂,你真係信?你到底有冇睇過,點解ISIS會出現、點解一開始發展得咁快?點解咁多本來已經係已經展國家落地生根之後的穆斯林,願意前往ISIS?ISIS之後又係點樣衰落?你想表達嘅重點,即係「撤銷對所有反送中抗爭者的控罪」,無可否認,單就這訴求睇黎,真係會有咁嘅效果,但其實你只要應承第三個訴求,好多香港人已經收貨。
「五大訴求」第四條,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底追究警隊濫權的情況。這條尤其狠辣,設計這招的人,需要基於至少兩個事實作出判斷。事實一,公務員系統雖然看似一個整體,實則各部門,各職階相對獨立,大部分人在長期高薪穩定的工作中,已經失去了政治嗅覺。所以林鄭手上,衹有堅守法制的三萬警察可用,如果可以成功迫使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那麽就能離間政府和警察系統,使特區政府喪失自衛能力;事實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對廣大市民而言,比較容易接受。因爲香港市民真的太文明了,法制及程序正義的觀念深入人心。換作其它較荒蠻的地區,如果警察這樣的暴力機關濫暴,那麽以暴制暴,直接報復,是最普遍且最有效的方式,並不需要將希望寄托于成立獨立調查委員,因爲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司法成本高,調查時間長,監控程序繁瑣。所以政府是真的不能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因爲獨立委員會一旦成立,政府和警隊離心,香港法治就會倒退,社會會陷入更混亂的局面。一,嘩好大個地圖炮,一下就表示「除了警察以外所有公務員都是垃圾」,「香港警察是香港最後的法治底線」,所以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就會離間政府同警隊,令香港法治倒退,導致社會變得更無法治。
但前提係,你啲警察真係規規矩矩咁做緊嘢啊?
最基本嘅係,點解一開始只有要求撤回送中,到後來變成五大訴求?就係因為一開始果障警察做得唔好,令香港市民不滿度增加,所以先加上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何以講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這件事,是一開始就無理地存在?
至於「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司法成本高,調查時間長,監控程序繁瑣 」咁嘅理由,完全唔能夠接受。養特首養立法會養班警察都好貴,咁你又養?每單官司都調查好長時間,咁你又打?
「五大訴求」第五條,立即實行雙真普選。這點是老生常談了。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行政長官產生辦法上寫的「循序漸進」,英文是「gradual and orderly progress」,已經長期被選擇性地忽略了。對八九民運的不同看法,是建制和泛民雙方在這個條款上的分歧所在,在這裏就不作展開。OK實行雙普選都真係老生常談,我就不多說了。大家都很清楚,有一日來自中國的人在香港有了一定人數,就是實行雙普選的好時機,吧?
問題三,點解要支持政府?支持林鄭?
如此可見,林鄭月娥女士面臨的,是一個内憂外患,極之困難的局面,一方面可以運用的資源極其有限,一方面要承受廣大市民的壓力和不理解(當中也曾包括我)。好多人都話,林女士如果唔係急著向中共邀功,維持現狀,也許這場風波就不會發生。
但其實這場風波遲早要來臨的。經歷了六四風波之後,中國和世界大環境都發生了很大變化,一方面,内地經濟發展突飛猛進,市民生活質素翻天覆地,另一方面,中國的政治邏輯及意識形態,也逐漸被西方國家所瞭解,承認及接受。很多國内外知名人士都認識到,西方國家的民主制度,也許並不是民主的唯一表達形式。但在香港,「反中」「反共」「反赤化」仍然是主流民意,對中國的不瞭解及恐懼,令很多人,尤其是年輕人,被不法份子所利用及蠱惑,走上街頭,成爲政治的犧牲品。但我睇到呢到,依然唔明。
點解仲有人抱住「年輕人被利用」呢種心態,去評述年輕人所做的所有行動?「反中」「反共」「反赤化」仍然是主流民意,咁同我要支持香港政府支持林鄭有咩關係?
相較之前的幾任特首,林鄭更加務實,更加積極地解決房屋問題,亦更願意同市民溝通,尤其是增加同年輕人的交流。但單靠林鄭一個人的努力,遠遠唔夠。香港人現在有固定的渠道和平台,可以向政府表達意見,但是香港與祖國的聯接點在哪裏?這點特首真的無法幫到我們。西方國家對中國越黎越認同,不少西方人都有意識到,他們的民主制度並不是民主唯一的表達方式。嗯,但係本身西方已經有好多種民主制,而且唔係西方的民主制度,唔通你意思係中國的民主制度?乜中國有民主制度咩?咁同我要支持香港政府支持林鄭有咩關係?
林鄭有沒有務實地想解決年輕人問題,is a question,但好搞笑,香港和祖國找不到聯接點,而特首又幫我地唔到的時候,咁同我要支持香港政府支持林鄭有咩關係?
所以,「全民普教中,刻不容緩」。作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公民,我們有權利,亦有義務對中國的歷史及政治邏輯有基本的認識及瞭解。但這在現在香港的政制環境下很難實現,衹能靠公民自己的努力。我呼籲每位公民, 瞭解國歌國旗的涵義 ,同時遵循正當渠道,自發結社,研習中國歷史,尤其是1840年以後的中國近代史,輔助手段可以包括但不限於:點解呢到會出現「全民普教中,刻不容緩」???又同我要支持香港政府支持林鄭有咩關係?
從一個國家的管理來看,聲稱一個國民有著對自己國家的歷史有認識的義務,某程度上來說不過是一種國民教育,但我不否認這種國民教育對一個國家來說,有存在的必要,畢竟一個國家還是需要有最基本的國民凝聚力,才能把民眾集合成一個國家(而不是甚麼有了國家才有國民)。但我個人還是覺得,一個人的自由意志是最重要的,我是覺得,一個國民,在充份認識自己國家全面的歷史和文化之後,通過理性的思考,還有情感上的考量,再去決定是否愛一個國家,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咁同我要支持香港政府支持林鄭有咩關係?
實地參觀各地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其中較近且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有位於廣州的農講所,烈士陵園,中山紀念堂及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墓等;香港都有孫中山歷史文物徑,你唔行?點解正常咁睇書唔得,係要搞咁多嘢?
閲讀經典文學作品,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是維克托雨果的《巴黎聖母院》,余華的《活着》,保爾柯察金的《鋼鐵是怎樣練成的》,楊益言與羅廣斌的《紅岩》,四大名著《紅樓夢》《三國演義》《水滸傳》《西游記》等;
觀看愛國主義教育電影或與時代相關的文藝影視作品,如 《城南舊事》 《小兵張嘎》《地道戰》 《上甘嶺》 《英雄兒女》《霸王別姬》《驢得水》等;
觀看與中國近代史相關的經典電視劇《長征》《亮劍》《白鹿原》《闖關東》《人民的名義》等;
學習經典歌曲及背後的歷史環境,如《團結就是力量》《游擊隊之歌》《十送紅軍》《黃河大合唱》《春天的故事》《走進新時代》等;
學習毛澤東詩詞,如《沁園春·雪》《七律·長征》等。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學習及理解中國共產黨的政治邏輯,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是靠政府,也不是靠個人,而是靠每一位公民自發性的努力,來消除不法分子刻意施加的恐懼及思想禁錮,從而帶動社會的整體發展及前進,這才是公民社會的真正意義。
《霸王別姬》第一句就話「婊子無情,戲子無義」,講男同性戀,講封建思想,講日本人比中國人更識欣賞中國傳統文化,批評文化大革命,你肯定睇呢套電影會愛國?OK其他我都冇睇過,不評論。但,我最多咪愛中國,咁同我要支持香港政府支持林鄭有咩關係?
至於啲咩《游擊隊之歌》、毛澤東詩詞,救命,有李杜蘇軾我唔睇,睇毛澤東!?
「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簡轉繁都唔做,轉標點符號都唔做,失敗。
btw,點解你唔解釋下,咩係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釋都唔解釋?你到底有冇睇過共產黨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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