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4日星期六

不明白。

坦白說,我不明白。



為何就那樣斤斤計較呢?就算當作是宣傳也覺得有點題?

ok你們覺得付出太多又沒有收獲,那麼我一個人都挑了吧,還是不行。我只不過是打算借用名義,其餘都由我來負責。不過算了。

好吧,這還不是最令我氣結的。最起碼,他們也不是完全沒道理。確實我們動漫社是不適合這種活動。

最令我氣結的,是那人的態度。

突然就點名叫我去幫手,然後就丟下事情不管。算,這是我自己的問題。

之後,明明自己未付出任何勞力,一聽到個錢字,就立刻說被人推上賊船,又覺得找個sponser都是大麻煩似的,那麼,代替你的職責、已經被交托了一些任務、最後又要去推掉工作的那個我呢?

或許,推掉是個好主意。

我說,這只不過是要求你打個電話而已。如果你連sponser都覺得是大麻煩的時候,你最好就不要再繼續下去,因為之後才是真正的麻煩。

算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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