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

街頭。

晚上回家時,路過某隧道,隧道中有一外籍人士在演奏音樂。

若是在某外國的街頭,我好歹都會停下來欣賞一番。然而在這個地方,只會有連同我的無數個路人,對此視若無睹快速走過,無論她表情如何悲苦。

就是覺得中國人,特別是新中國人,在很多方面上都是很擅長於令原本美好的事物腐化敗壞,而且不可逆轉。

就比如說在香港的街頭賣唱,尤其這種有張紙放在前面的,由著在中國的所見所聞,你自此只會覺得這些人都是在販賣同情心;看見那些肢體不全、面目全非的,更暗自警惕,更要自己一眼都不能多看,絲毫不能被動搖,因為這些人都是被人口販子打壞身體來這裡賣同情心,你買下了就助長了這門生意。

我有想過,對於這類惻隱之心的事,我不應該抱著這種心態面對邪惡,這是一種對惡的屈服和退避。偶爾我會對這樣的自己感到羞愧,隨即就沒了。現在想來,這才是我最該為之羞愧的地方。好了好了。窮則獨善其身,每天為了應付日間那幾乎無窮盡的人類的惡意已經夠了。自我反省是另一個問題。

想說的是,為甚麼好端端的善心,非得要被某些偉大國家劣化?然後與此同時,看著牠們自鳴得意,就好比一個渾身潰爛惡臭的人,在拿著針筒和錢,要脅別人讚美他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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