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

正義:一場思辦之旅。二。

這本書一開始很好看,可是到了後來越來越艱深,每一章都要花好些時間去消化,例如康德的自由主義。

康德有其自成一派的思想系統,並且有為數不少的著作,其中核心的三大著作被合稱為「三大批判」,即《純粹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和《判斷力批判》,這三部作品有系統地分別闡述他的知識學、倫理學和美學思想。

他提出了很多思想,但我在書中接觸、又能充分理解的,就只有他對於道德、正義的定義,所以也只略說這方面的感想。

他認為,人有尊嚴,是因為人是理性動物,道德就是尊重人,就是把人視為目的。人人皆值得尊重,不是因為人擁有自我,而是因為人是理性動物,能思考;人也是自主動物,具有行動和選擇自由。理性把人不再停留於食色性也的等級。

所以他反對邊沁的功利主義,他覺得功利主義所推祟的,只是一時的慾望,眾皆樂之,並不見得就是正確、正義。人不能被作為手段,也就不能被作為促進整體福祉的手段。他認為,要達到最高道德原則,就要發揮他主張的「純粹實踐理性」。

康德認為,行事的道德價值不在其結果,而在其動機。你去做正確的事,是你應當所做,而非別有用心。善意之善並不在其於其可造成的善結果和善影響,善意本身已經是善,而且對的事還要配上對的理由。只要行為出於義務以外的「喜好動機」,那麼這行為就沒有道德價值可言。

裡面還有很多嚴謹的說明和邏輯理論,我不是看得很明白,可是相比起功利主義和自由至上主義(其實康德比較接近這一派別,可是他對自由的定義很嚴謹),我覺得他的理論和行動主張較接近道德的本質。

就好像,我們同學之中有一個很不討喜的存在,就功利主義的主張,她就應該不存在於這個課室,甚至這個學校,因為她的離開,會使我們其他人感到更快樂。可是,就康德的理論來看,她是有資格,有理由繼續和我們一同上課,不論其影響,單是她身為學校學生的這一個身份,她就有資格坐在這裡。而我不趕她走,並不是出於義務,而只是出於他律:懶和嫌麻煩,又且還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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