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

RG。

今天我去了RG,見到了一個很久以前就很想看見的人。

香港堂堂一個RG,百合向的卻少得可憐,甚至少得可能只有這一攤。在這熱鬧的展覽廳之中,彷彿只有我一人。眼中看到的,都十分陌生,令我都開始在想,到底我是不是會去CW RG的毒拎。所以,買完目標,我就很快的走了。



目標人物真的很有趣,一如她在blog中的形象。

一看到我,看到我指著她的本子,就突然問我一句:「你是300的?」,然後她身旁......推測是一個叫做YAN的人就立即說:「你邊這樣問人啦,她(即是我)走過來應該已經用盡恥力,你玥問她就會走了。」

總之,就是個很有趣的人,堅持不用智能手機,堅持為了百合而燃燒金錢精神和時間去出本,如果可以的話,真想結識這個人。

說回本子和香港,只能說,這方面臺灣真的比香港寬容很多。

是「寬容」,不是「超前」。畢竟,我不能以「認同同性戀的地方才是文明進步的地方」這種思維作為標準,每個地方的文化和傳統不同,我也不能去指責外國人總是不懂得孝順父母,不能去指責中東地區對女性不公平(在合符人道的前提下)。

是也好,否亦罷,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能為香港帶來一點改變,我希望香港也有世間情。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