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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記。
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
泰皇。
偶遇這篇新聞。
1. 用國王和公職人員、行政長官來作比較,已經比喻不當。先不說兩者地位相差多少,很簡單一句:香港有「侮辱公職人員罪」嗎?
2. 泰國的王室是一個非常特別的存在,在這方面的話題泰國的和諧度堪比中國。前任泰皇普密蓬是一位人民非常愛戴的國皇所以情況還好;現任泰皇民望很低
(據說是這樣)
,就可以反映出和諧是一件多麼荒謬的事情:當一個國君能為所欲為地斂財,民眾備受壓榨卻因為合法而不能作出任何改變,被壓榨才是應當的時候,難道我們不該想一下,法律也有可能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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