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發話者導向」和「以聽眾導向」這個,非常有趣。
「以發話者導向」清晰且明確地表達觀點,被認為是說話者的責任。在西方文化背景下,人們認為,如果聽者感到混淆,那就是說話者的錯(偷偷覺得用責任responsability好點);但和很多亞洲國家一樣,韓國是「以聽眾為導向」的,取決於聽者如何理解對方所講的內容。
於是,在一個對話之中,同一番「不夠清晰」的內容,西方人就是「聽眾覺得是講的人不好」,東方人便會是「我講的已經夠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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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相對論,
簡單總結一下,在西方的思維中,作為一個獨特的個體被看作是一件令人嚮往的事情,人們喜歡在自己的選擇能帶來的理想結果的環境中擁有控制權(People like to feel in control in environments where their choices lead to desirable outcomes,這句也太長,想不到怎麼寫更好)。...…在東方思維中,人們較少關注個人目標和自我擴展,集體目標通常更重要,與眾不同並不是一件令人嚮往的事情;與周圍的人際網絡和諧相處,是個人幸福感的明確預測指數;關係比身份更重要。(下略)
例如日語中,「我」這個詞會隨著語境的不同而變化。這些區別可以分為兩類:對象焦點object-focus vs. 語境焦點context-focus,或者「分析論」與「整體論」。這就可以說明,(東西方的)文章邏輯的差異來自哪裡:在西方的寫作方面,潛在的假設有效性並不足以證明事情的真實性(Underlying assumed validity isn't enough to prove that's true)。
首先,想當然耳,這「東」「西」的分類也確實太過概略:集體主義思維並非東方特有,在很多歐洲國家其實也充滿這種思識,例如北歐、俄羅斯、德國(傳統點的),他們的國族集體主義意識甚至比東方文化更強。
東方還是以家族為軸心:中國是「家天下」的慣性,不過這些年受到了文化大革命和經濟改革開放的衝擊,加上這幾年的民族復興論,情況很複雜;日本雖然又跟《菊與刀》筆下所描述的大大不同,但社區影響力仍非常深刻;反觀那幾個歐洲國家卻是真的涉及整個社會、民族。
或許這樣說吧:個人主義、集體主義或許不是同一光譜下的兩極,面對不同層面的事件,不同國族的傾向都會不一樣。例如今天的中國,一旦甚麼事情涉及到他們國家的體面,一整個集體主義多到滿瀉;但說到甚麼責任感、社會公德之類,相信大家都會認同「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強調個人主義的主要還是英美法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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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在的假設有效性並不足以證明事情的真實性(Underlying assumed validity isn't enough to prove that's true)」
想了下才知道她到底想說甚麼XD。
就是說,(文字表達上)西方語境通常都不會假設讀者事先就知道一些事情,而是從頭到尾step-by-step講述一次,因為表達不夠清晰是講者的責任;東方語境上,卻會假設要求讀者主動去了解、考慮講者在context之外一些文本沒有主動提及的意思,因為這種「了解」的責任落了在讀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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