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9日星期五

手寫字。

是的我很喜歡寫字。

我覺得自己的字寫得很好看、很美麗。我是那種會把《出師表》認真地抄一次,然後看自己寫下的字,獨個兒自high的人。看得不滿意就會抄《聲聲慢》一次,因為《聲聲慢》的字數很少,我的手在認真抄《出師表》時已經很累了。

可能是在AL時狂操地理寫過太多飛甩似的字,因而心存歉疚,現在我每次寫字的時,總是想很認真的寫好每一粒字。不管是上課抄筆記、做功課、幫人補習時寫的等等等等,總之我很珍惜每一粒我所寫下的字。

當然,我未自大至覺得自己的字體是天下無敵地美麗,朋友之中有好幾位的字,我也覺得十分漂亮。他們都是男生。

我雖然很喜愛寫字,但我並不懂、也沒想過學書法,也別說欣賞書法了。我仍看不明懷素的字,不過王羲之我是懂得的,因為他寫的行書得美麗,隨意之中仍有其骨幹。這是愛字之人所寫下的字。

我並不太喜歡很多女孩子寫的那種頭大身細字,總覺得她們寫的字不是為寫而寫,而是為了自己而寫,反正就不是一個愛字之人所寫下的字。

總之,我很愛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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