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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記。
2016年3月20日星期日
給予。
剛剛在和家人飲茶,突然覺悟了些甚麼。
給予就是,從上而下的賜予。因為你承著別人的恩賜,所以你只能感恩接受,不容許有甚麼不滿意或是在此之上的要求。還有一點更重要的是,這不是擁有。
這一切都是別人的,只是你剛好幸運地在旁,才能沾上些許的光。月亮為甚麼是月亮?大陽為甚麼是太陽?
現在想起來,之前常常跟別人說自己很幸福,簡直就是一個無知婦孺拿著撿到的信用卡,向別人炫耀自己是世上最有錢的人。這不是知不知足的問題,鏡花不是花,水月不是月。
我也覺悟得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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