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31日星期日

出賣作為一種美德。

最近的熱門話題自然是國安法。國安法本身沒甚麼問題,問題只在於這個國家法所服務的是甚麼政府。

梁文道:他人就是地獄(出賣作為一種美德二之一)


自古以來,幾乎任何文化都找不到能把背叛和出賣看作是德目的價值體系。尤其中國,法律當前,孔子居然鼓勵一個王者應該帶着殺了人的老父逃亡,因為儒家絕對不能接受對任何天然情感聯繫的背叛。所謂「大義滅親」,可能是後來皇權時代才有的想法;即便不是,那也只限於少數個案而已。只有到了二十世紀,我們才能見到這麼大規模的告密、揭發、舉報和出賣,而且都不再需要羞愧。它們非但不可恥,反而還很光榮,因為價值重估,在嶄新的最高原則底下,它們破天荒地成了美德。
梁文道當年的文章真的非常值得一看,每次都有不少得著(其實現在的都很值我一看,不過得注意他字裡行間滲透的奴味),比如說這些東德的歷史故事好了。我對這段歷史並不是很了解,只是就我看到的網上資料(就wiki那程度而已),直接導致東德倒台的最大原因是經濟問題,然後才是東德政府不得人心,所以我並不能很確實地知道那人心到底能在東德倒台發揮了多大作用:他們最為關注的,還是秘密警察裡面的檔案。

是說,為甚麼國安法如此令人心驚。

不是甚麼愛不愛國的問題,也不是甚麼「我行得正企得正,國安法只係對付不法分子」,而是,你又知道你是政府標準之下的良民了?這種強權政府的standard,大家在國內的敏感字詞不就深有體會嗎?你從不會知道政府到底不準許你說甚麼字,大家都只會在試的。然後,這個敏感字庫是會更新而你不知道,那個被定義為敏感的原則、原因、標準大家也只能靠猜的。

然後,如果今天只是不準你用,後來卻會用更嚴厲的手法去禁止呢?

今時今日再也不用甚麼秘密警察,因為社會早就被互聯網滲透,你說過甚麼,或是在甚麼話題上多說了幾次,自然就可以trigger到相關部門的注意,繼而有專門人士成立個案小組特別跟進,又是有多難了?你「行得正企得正」,你看看加頓艾什(Timothy Garton Ash):
加頓艾什是英國人,這個身份在「史塔西」眼中已是先天命定的嫌疑人。看他像是「壞人」,他就會越看越有「壞人」的樣子,其一言一行全都會加重他的嫌疑。慢慢地,他就成了「案子」,必須專案處理專人負責。於是一場朋友間的暢談打成報告交上去,「史塔西」人員會慧眼地看出它的「軍事作業價值」。加頓艾什在東德四處走動,找人聊天,有時會透過已識的朋友來結識人,有時以英國媒體記者的名義提出正式採訪,又有些時候則回復到留學生的身份;在「史塔西」看來,這種本來很正常的多樣身份(誰沒有好幾個身份?誰不會用不同的身份來對應不同的處境與圈子?),竟然就是三道「幌子」,更使得加頓艾什「具有高度嫌疑」。在他們的檔案紀錄裏頭,他們還會把加頓艾什替之撰稿的雜誌主編稱為他的「長官」。看到這個「有非常明顯的上下等級含意」的詞,加頓艾什不禁感慨:「他們才生活在每人都有長官的世界之中。然而,他們竟將這種概念套用到我身上」。在風平浪靜的海面上讀出雷暴的預示,無事變成小事,小事化成大事;每一個人背後都另外有人指使,每一個行動背後都別有深意;這就是「史塔西」這種機構看待世界的原則。


最後,還是有點安慰作用的是這句:
饒是如此,最後它也還是迴避不了傾覆的命運,這是不是一個教訓呢?這個教訓的第一個意義是再鉅細無遺的維穩體系也無法挽救一個腐敗的體制。
雖然,東德的秘密警察於1950年成立,到1990年才倒台。

2 則留言:

  1. 这篇写得真好。

    其实香港施行国安法之后会怎样,看大陆就知道了。
    大陆不就有国安法么?
    可惜国安法早就变成了排除异己,控制舆论,扣帽子用的口袋罪名。

    只能说香港未来到底让人觉得暗无天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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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梁文道很多文章其實很有意思,很長見識,比如說「先有火災,然後才有消防員」這個理論,我也是從他身上學會的。

      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不少愛國人士都覺得沒有問題,所以「看大陆就知道了」對於不少人來說,「不就更完美了嗎?」

      國安法實在是一個很好用的法例,就可惜這法例不是對我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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