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有趣XD。
有些人不能理解為什麼有人喜歡《梅崗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一九六○年出版即榮獲當年度普立茲獎)、《伊甸園東》(East of Eden,作者為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約翰.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以及許多深受喜愛的美國文學經典。他們一點也不在乎這些,甚至說:「可以用無聊來形容嗎?」有些人討厭《夏綠蒂的網》(Charlotte’s Web)、《柳林風聲》(The Wind in the Willows)和《愛心樹》(The Giving Tree) [8];有些人極度厭惡《暮光之城》(Twilight)系列,每次到書店都想翻桌;有些人屈服於流行,讀了《哈利波特》(Harry Potter)系列,然後覺得根本是一派胡言。
有些人是國三生的老師,目前利用晚上的時間沉浸於《暮光之城》系列,而且六年裡已經看了六遍。(他們說:「請別告訴我的學生。」)
就有如,我不曾正式閱讀過中國四大小說四大奇書,甚麼三言二拍七俠五義,四書五經也是沾個邊而已(我真的就如此貧乏枯燥,不學無術)。
每個人的興趣實在是如此不同,對閱讀的這份喜愛也不好有所謂高低之分,今時今日,能認識一個喜愛閱讀的人就要燒香三日還神,
閱讀者啊,你並不孤單。請繼續向你的閱讀同伴告解,訴說你真實的閱讀體驗,他們會理解的,甚至會說:「你也是?」而當他們也是時,恭喜你找到了朋友──這正是美好讀書會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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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我還是很喜歡邱妙津。
我對自毀型的作品總有著一種愛和依賴,有一份安全感。很多人說,自殺是沒有勇氣的行為,我卻反而覺得自殺者無比勇敢,活下來的才是膽小鬼。
分不清楚這屬於是生物的求生本能,還是一種活在舒適圈的惰性使然,更有可能是一種生在福中不知福的無恥吧,我總覺得世界上如此多找不到人生意義的人,卻沒有勇氣死去,苟延殘喘。我也是這無能大軍中的一員,沒有死去的勇氣,卻也不想自己陷入自己「苟延殘喘」的批評之中,就只好向另一個方向發展:努力找些甚麼所謂人生的意義給自己,以至尋找本身,也有其意義。
好像說遠了,本來想講自己為甚麼喜歡邱妙津。大概就是,她的身份,她的文學才華,以及她對於痛苦的剖析、深陷其中、對自己(及別人的)暴力,還有不抗拒死亡的魅力。偶爾隨手翻開《蒙馬特遺書》,不用細想看哪個篇章,每句句子都是對痛苦、慾望、慾望的痛苦、痛苦的慾望。
想起了李天命曾經說過,他自認為自己很能忍受痛楚,比如說牙痛的時候,就會有另一個意識自己跳出來(?),旁觀著自己「為甚麼會痛」之類。我沒李天命那麼有能耐,於是借著書本,去旁觀自己。
大概很多人都喜歡對她的作品自行產生甚麼投射和自我沉醉,我也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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