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instagram上,除了看可愛的小動物外,還開始在看篆刻。
我分不清好壞,姑且能看懂丁點篆文;看那平均而一致的線條,就是覺得很好看。心裡面也想:能把小篆作出這樣變化,還有那雕刻的功夫,真不簡單。這些從小練起的功夫,十數、甚至數十年時間,還有堅持和不減的興趣、精益求精的自我要求等等,每一點都是我整個人生中最缺乏的。
小時候沒機會,是命數使然就沒辦法了﹐但心中依然有一份仰慕,所有這類人我都有一份仰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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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來都沒甚麼美感細胞,不論是生物本能向的皮相美,或是超越形體的藝術美,乃至形而上的哲學美、精神美,我通通不懂,大多時候都只能結結巴巴地說「好看」「不好看」;資料上我知道、我了解,卻總是體會不到,比如說某某字體,因為整個結構上比傳統的漢字作出了甚麼調整,於是整個字看起來就這樣這樣,於是感覺又怎樣怎樣,諸如此類。
記得,從前曾被人狠狠生氣過,就是為了我分不清在iPhone上的中文字體、以及在PC裡微軟細黑體的分別;以前上佛學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課,老師講到香港已經沒有人能雕出有神韻的佛像,只剩下澳門了,我仔細看著,還是感受不到那神韻;讀詩詞,我很喜歡杜甫那句「會當凌絕頂,一覽衆山小」,因為很有鏡頭感,有如「旌蔽日兮敵若雲,矢交墜兮士爭先」那般﹐但再深入點的意趣、韻味,我就毫辦法了。
資料上我知道,卻總是沒有感覺。也不是沒去嘗試了解過,卻總是不得要領,差到我媽隨手都可以追上我的地步。
有時候真是覺得自己粗糙得令人生厭,也粗糙到,沾上甚麼細滑絲綢都會把它弄皺損傷。大概我是世界上和「美」這個字最為排斥的人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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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逆風如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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