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9日星期六

7月9日。晴。

雖然說是晴,可是在打字的這一刻是雷,很多的雷。





[BGM:我可以抱你嗎]

每次在適當的時候聽這首歌,就會很想哭。
可是我不可以。

我不知道這篇文章對於阿凍來說,會否是又一次侮辱,我只是深深地為自己的不知足感到無地自容、羞愧等等等等。


為甚麼文字對於人類來說很重要?

就是因為文字記載了經驗。做錯,沒關係,只要再有機會,下次不要再錯就好了。怎樣可以不再錯下去?靠的就是你要牢記在心中的經驗。有了經驗,之後的人類才知道,有些事可以繼續做,有些事不可以做,經驗的累積,才成就了我們今天美好的世界。

是不是要到有一天,終於永遠失去了,才會學懂珍惜?為甚麼每次都要別人原諒?到底我要沒出色到甚麼時候?到底我可不可以有一次是主動把事情都做好?為甚麼每次這種小事都總是做不好?我智商可不可以再高一點點?

我討厭這個不知足又不知福,愚蠢到無以復加的自己。

如果被看到這裡,阿凍又會生氣了,因為她最討厭我自怨自艾。

不,我只是在把自己的討厭挖出來,然後再逐一自我審查。




很記得曾經有人抱怨過阿凍,說她「為甚麼都要那麼尖銳那麼不會體察人心」,不,其實她很會,只是那個抱怨者沒有機會得到過。反而是有一個人,每天備受寵愛而毫無自覺。


昨天......其實不只是昨天,每次發生甚麼事時,我情緒有甚麼狀況(除了哭),阿凍都會想盡辦法的安撫我,會找那些令人心情愉快的歌,會找令人發笑的GIF,會找可愛的影片,另加上各種不同形式,包括命令及安慰,等等令人放鬆心情的方法。

幾乎一無所有的她,仍然想盡辦法給我最好的。然後該死的颱風,把事情毀掉。這樣的阿凍,真的是世界上對我最好的人。

相比之下,我實在是太爛了,在阿凍灰心時,除了甚麼「其實你很好,你一點都不壞」這種廢話,一點有意義有作用的話都說不出,反而一直拖後腿,永遠都只會把事情拉向更壞的方向,還覺得自己沒錯,繼而自辯。

阿凍說得很對,其實我和我平時口中最不屑的人沒甚麼兩樣:自私、自以為是、永遠都只會五十步笑百步,都是一群只顧自己感受的畜牲,悠然自得地享受別人犧牲的畜牲。

每次阿凍這樣說,我都無可辯駁。平時我都不會把這些事在blog中寫下來,這次我只是要自己狠狠地記住,每次我都是怎樣傷害一個付出生命來對我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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