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3日星期日

噁心。

噁心感的價值意義

逛到好地方了!

明明只是一篇文章,卻一口氣拉出好幾個題目,嘖、真是的......(其實很爽口嫌體正直

文章對於「噁心」的討論,本來是在講「為甚麼有人覺得同志噁心」這個問題,

【朱家安不要偷懶了】我們應該立法禁止你覺得噁心的事嗎?

噁心感是反同倡議的一部份。在台灣,各種反同文宣強調同志的噁心面向(淫亂、肛交、領養小孩別有所圖),人們則懷著帶有噁心的恐懼,把它們貼上社群網路。......

......即便是演化而來,噁心感依然會受文化影響。粗略來說,演化讓你有潛力產生噁心感,文化則可以一定程度影響你要對哪些東西有噁心反應。......噁心感不可靠,因為它可以被教育操弄。即便不論刻意的後天影響,......這顯示噁心感並不總是符應那些對我們來說有危險的東西。

德富林和一些反同人士認為噁心感是社會不穩定的警訊,我們應該盡快消除那些令多數人感到噁心的東西,我們不該用婚姻和其他法案鼓勵同性戀,我們應該避免國高中生學到關於同性戀的事情,必要的話,我們甚至應該用法律來阻止肛交和其他同性戀行為。這樣的政治,被納思邦稱為「噁心政治」。......

「噁心政治」並不是在指政治很噁心,而是指說,噁心感作為警訊,主導了政治進程的方向。

如果反同人士要說明同性戀行為會為社會帶來威脅,需要更確切的證據。值得一提的是,納思邦進一步指出,噁心感讓我們比較難變成更好的人。當你對特定族群抱持噁心感,你會遠離而不是了解他們,這讓你很難嚴肅看待他們對於生活的追求。

嗯,其實他們反對的理據很簡單:就是覺得噁心。

這篇文章在說明的是,我們應該立法禁止錯誤的事,而不應該立法禁止「你覺得噁心」的事。一方面「噁心」確實是一種生物上用來避免死亡的防衛機制,但這卻已不適用於今天的人類社會之中。

另一方面,「噁心」是一種可被操弄的主觀感受:如果你因為「噁心」而覺得應該立法禁止同性戀行為,那「噁心」這個理據日後也可被輕易利用在其他事物上。

〈Is Disgust Related to Morality?〉

雜食者需要喜歡嘗鮮,否則容易餓死,又不能太喜歡,否則容易中毒。噁心感演化出來應對這種「雜食者的兩難」,或許這是為什麼雜食性動物有特別多噁心反應。

......Rattus norvegicus and R. rattus—but they, too, are extremely discriminating, and thus notoriously hard to poison.

所以我不喜歡吃芫茜是怕中毒的生物本能

純粹提出一些疑問:如果這個鼠和那個鼠(都是鼠就隨便啦)是這麼難以毒物去捕殺,所以人類也差不多嗎?還是說,雜食性動物特別多噁心反應,是不是大部份雜食性動物整體而言、相對地比較難食物中毒死?

當噁心的東西入口,除了噁心反應,人類還會露出「噁心表情」,這能對其他人類釋出訊號,告訴他們哪些東西不對勁。或許這是為什麼人類喜歡一起用餐。

When some mistakes can only be made only once (e.g., consuming mushroom toxins), and since children are especially vulnerable, the need to protect the uninitiated becomes paramount. The value of culture cannot be overstated: customs, recipes, preparation techniques (e.g., the  process for removing cyanide from cassava, a staple food in many tropical countries), traditions, feast days, rituals, and taboos.

......Taboos—religious or secular—have been excellent additions to the cultural toolbox, reducing the agony of decision making. The anthropologist Marvin Harris said they “are culturally selected for their ability to overcome the ambiguity and ambivalence generated by the complex systemic relationships in which foodways are embedded. The voice of God dispels doubt.”

『露出「噁心表情」』似是一種生物本能,那,與其說「人類喜歡一起用餐」,我現在倒是覺得「有一起用餐集性的人類族群」比較易生存下來,有如「有避免近親繁殖的人類族群因為比較強壯,也就比較易生存」那樣。

又,我覺得傳統、習俗、禁忌等等,尤其是與飲食相關的,都起源自一定的實用性,例如;例如猶太教就有很多潔與不潔的食物規定,伊斯蘭教亦有一套相類似的規定,說明了這些有經過人類加工的宗教,很多時候已不純粹是一種尋求心靈的信仰,而是一整套生活模式;當然也是有些類似文學創作(例如傳道書、詩篇這類)的,但那些涉及生活習慣的,聽起來更像被人借用經典、附以神聖的光環、對族人循循善誘,甚至是有如老豆教仔般「總之你就要跟著做,那樣族人才會好」。

嗯,想起了猶太教中的割禮,創世記 第十七章就說,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作割陽皮;14 ,23 ,24 ,25 節同);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猶太教中的割禮有一定醫學根據,而在我看過的某書裡面,還有一個更仔細的、可以理解成「用口水消毒」的步驟XD。

不過對於一些非州部落來說,對女性割禮就完全不是那回事,完全是施行痛苦的一種手術,效果是想令女性守貞,而理由則是跟她們說「只有行過割禮的女生,才會變成神喜歡的樣子」。

本來還想到「日本三大祭都在夏天舉行,原因之一便是夏天是最易滋生細菌、引來疫症的季節,所以他們特別需要在這些日子潔淨、祈福」,但會講太遠了XD。

總之大概就是,很多一些禁忌、傳統,都有一定的實用性。於是我們慣性在同一族群內建立一個共識/認知,去建立起一個人為的保護機制。反過來說也證明「噁心」是一種可塑、可後天培養的機制,或是說「傳統、禁忌並沒有我們想的那麼天經地義,包括那些被父母說是『天經地義』的事」。

Of all the non-medical signals, only food has a verifiable connection to potential disease (compounded by universally significant symbolic value). Perhaps that is why food disgust is particularly strong. We tend to look at new foods, such as those introduced by immigrants or encountered in foreign travel, with degrees of suspicion or outright repulsion. This response qualifies as a kind of culture shock; as such, it can ease up over time, given adequate acclimation and proof of safety. In certain societies, however, some kinds of foods are permanently off the menu, such as insects, horses, or cows, although they are valued in others.

所以我們去外國旅行,我們美稱為「文化衝擊」的,其實是淡化了點的噁心反應XD。例如我們吃到狗肉是就會有類肉反應。

其實這文章還有講很多有趣的內容,不過後面說涉及到甚麼「群體中對異類的反感」之類,就此不贅。

哲學家辛格(Peter Singer)認為在醫療和避孕技術進步的現代,我們沒有理由基於「優生學」考量反對近親亂倫,我則主張既然社會秩序已經由法制代管,我們不再需要對人復仇,那麼復仇的慾望不能用來支持死刑

裡面提到這位辛格(Peter Singer),我當然不知道了w,但他的理論相當有趣,

在《真實世界的倫理課》(Ethics in the Real World)裡,辛格指出美國花費了巨大醫療資源用來拯救出生時不幸基因異常、就算倖存也不會有太長預期壽命,並且幾乎註定一生伴隨痛苦的嬰兒,並暗示我們應該把心力平均分配於整體嬰兒的存活率上,而不是投注於少數特別容易失敗、就算成功了也無法帶來多少快樂的個案上。

(中略)

Q:憑什麼說有嚴重基因缺陷、身心障礙的身體,會讓人的日子品質下降,不值得活?這樣難道沒有歧視意味?

A:如果這些事情沒有比較不好,我們就不會限制孕婦喝酒和吃藥。

XDD確實

出於我不理性的「不忍心」,我自然無法認同「暗示我們應該把心力平均分配於整體嬰兒的存活率上」,但無可否認,那些一生伴隨痛苦的嬰兒,他們的一生就真的能快樂嗎?

不過我只能有一個很粗淺的理念:我們不應抹殺每個人類未來的可能性。所以我還是支持拯救那些「不會有太長預期壽命」的嬰兒。

本來快樂就不是人生在世的最重要元素。

最後還一句帶到死刑問題,真是的XD

死刑和甜食

不過不管如何,在現代社會裡,即便真的嚴重的侵害產生了,我們也幾乎沒有機會真的親自滿足復仇的慾望,因為,用霍布斯的話來說:我們把復仇的權利交給了國家。

看了看事件的時間,大概是來源自這事件的聲音吧。

柯甯予/國家應滿足人民的復仇情感?——談《死刑肯定論》的復仇原理

從歷史經驗來看,國家若不禁止私刑,就會造成沒完沒了的冤冤相報。森炎指出,這不代表「復仇」不合理,只說明了「私人復仇」較「國家代替人民復仇」更不合理。

人類往往可以忽略明顯的不公平,只為了滿足復仇心理」這點算不上有明顯的因果關係,即使「死刑和甜食」一文有說明復仇感(因著生存本能)會令人上癮(是以「怨怨相報何時了」);我們亦不能就此假設「復仇被正當化、主流化的結果,只會讓復仇成為越來越盛行」。但確實何謂「適當的復仇」本身已經是一個可以無限討論的問題,

復仇原理並不能告訴我們為什麼復仇的手段要是「死刑」。

我們還是可以問森炎,如果是無期徒刑、鞭刑、電刑、火刑呢?要怎麼知道死刑比這些刑罰更適合保障「復仇權」?

當然,就此避開「復仇權」的討論,也似是斬腳趾避沙蟲,跟本不能滿足那些心懷恨意、覺得人犯事就應該死刑、甚至連坐的人。(啊所以被連坐又是為了甚麼?不過是增加犯法的成本罷了,完全不考慮到一些衝動型犯案的存在)

2 則留言:

  1. 胡思亂想一,可能存在過一支人類種族,吃到不妙的味道反應是情不自禁地傻笑。然後其他族群看到跑去試食,回來就把他們滅族了。

    胡思亂想二,國家:「復仇權給了我就是我的,我想怎樣用和你有關係嗎?我要斬首就斬首,我要電椅就電椅,我甚至不復仇都和你沒關係。」

    胡思亂想三,天生有疾病的兒童有很多痛苦,但他們仍然可以擁有快樂,如果問他們寧願和痛苦同歸於盡,還是承受痛苦的代價去得到快樂,未必每個人都會選擇去死。主要的原因還是資源不足,令人不禁想替他們放棄,換來多救幾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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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回胡思亂想一,說起來在《人類大歷史》看過,「從大約200萬年前到大約2萬年前為止,整個世界其實同時存在多種不同的人種」「過去多種人種其存其實是常態,現在地球上只有『一種人』其實才是異常」「不論智人是否罪魁禍首,但每當他們抵達一個新地點,當地的原生人類群族很快就會滅絕」
      說不定,智人種(也就是我們)一直都是最殘忍的人種呢,戰爭不過是本能的衍生。

      回胡思亂想二,所以有古代有酷刑完全是應當之事,又附合我們智人種的本性。

      回胡思亂想三,也是因為資源不足,才會出現這個思考吧。好比「錢解決到的問題就不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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