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

愛。

愛的最大敵人,就是愛

這篇真的很有意思。

這幾更我都很到很多有關「愛爸媽。愛我家」活動的事。
多個宗教團體昨日舉行「愛爸媽.愛我家」巡遊,有報道指活動目的是反性傾向歧視立法,大會發言人澄清兩者無關,強調活動是宣揚重視家庭及關懷孩子的信息。活動更獲各界人士支持,除了議員梁美芬及蔡元雲醫生,藝人王祖藍、陳明恩及李璧琦等亦有出席。
好,既然大會表明這與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無關,那我就不對號入座了。

所以我就很替一些人不值,政棍就算了,王祖藍、陳明恩及李璧琦這些人,我覺得他們很無辜。

這三個人都有基督教作為信仰,身為一位基督徒,支持一夫一妻制,理所當然。最無奈的大概是王祖藍,他因為之前有女裝演出,然後又出席這個活動,被人批評不知廉恥甚麼的。不支持同性戀就把對方妖魔化,跟對面立場、覺得同性戀就是變態的人,有甚麼分別?

我尊重他們的宗教信仰,正如我尊重其他文化,在不破壞我個人原則(有嗎?)的前提下。所以他們不支持同性戀,我理解。

所以,我覺得林夕寫得很好:
有人認為香港面臨關鍵時刻,失驚無神講愛一男一女,是衝着同性戀者而來,「不要被同性戀運動有機可乘」。可能,但未必。少數人的心不宜度大多數人之腹,一夫一妻終身制最主要的敵人,首先就是那一男一女,其次才是異性外遇。潰爛從內部開始,若非夫妻間自己愛到力有不逮,筋疲力盡也熬不到一生一世,三心兩意才引致小三小四出沒。
愛的最大敵人,就是愛。 
愛若能恆久忍耐,若能勉強到老,第三者也都無機可乘,關同性者什麼事。教會不應搞錯敵我矛盾,以此愛攻擊彼愛。 
在這次活動真正中槍的,是本身已經躺着流血的單親家庭。有爸沒媽有媽沒爸的,本來或已相安無事,一樣有家有人可愛,不過分開來愛罷了。如今慘遭神聖提示,這不是真正的家庭。家不成家,破碎家庭的傷口上,灑下了在聖經上非常神聖的鹽巴,怎麼辦?在「這配搭以外」製造出來的私生子女,有沒有資格正確地與父母互愛?教會的物業佔地如此寬敞,怎麼愛卻弄得這麼狹窄?



好吧,到頭來我還是對一對號,入一入座。這種19活動,若非同志公民大力抨擊我都不會知道的活動,有兩萬多人參加;去年十一月、呼天搶地引以為傲大叫自豪的,不過是數千人。

這差別令我看清了香港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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