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星期三

桐城派的文論。

從方苞1668年出生,到姚鼐1815年去世,桐城派延續了一百來年的歷史。桐城派是由於桐城派的三個中堅人物方苞、劉大櫆、姚鼐都是安徽桐城人,而被人稱為桐城派。


一、方苞的「義法論」與「雅潔論」

方苞字靈皋,號望溪,他的學生王甚麼鬼說他:「學行繼程、朱之後,文章繼韓、歐之間。」力圖將理學與古文合而為一。

義法是方苞散文理論的核心,也是桐城派的基礎。方苞在多篇文章中提到了義法。義法分開來說,義指文章的語言材料,法指表現手段。義法合而言之,就是講文章內容與形式的統一。他在《又書貨殖傳後》中說:
「《春秋》之制義法,自太史公發之,而後之深於文者亦具矣。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首以為經,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
而雅潔則是在義法的基礎上對古文的具體審美要求。所以可以說雅潔乃義法之精者。


二、劉大櫆的神氣說

劉大櫆論文比方首有兩個發展,一是對義理,不像方苞那樣主要指經義和事理,他還增加了考據和經世致用之學;二是在義法的基礎上,還強調神氣,神氣是指從文字音韻中體現出的高妙境界和氣勢。

劉對這兩點的發展,對啟發後來的姚鼐將義理、考據、文章合而為一有極一的作用;同時神氣說仔對姚論陰陽剛柔有啟發。

三、姚鼐的義理、考據、文章、陰陽剛柔說

1. 義理、考據、文章

《述庵文集序》:
「余嘗論學問之事,有三端焉,曰:義理也,考證也,文章也。

姚鼐的義理、考證、文章三者合一的說法有其特定的背景,宋儒強調義理,排斥考據和文章;清乾嘉學派強調考證,忽侍義理和文章;唐宋古文重道,但重溫仍在文章,對考證也是反對的。姚的強調義理考證文章三者合一,是想融合三者之間的矛盾衝突,力圖融宋學、漢學和唐宋古文一爐。

應該說明的是,姚的三合一,其重點仍放在文身上,他的義理,其實仍是方苞的言有物,不是專指宋學的義理;說考證,其實姚對考證又一知半解;所以他說三合一,只不過是在理論上對三者的揉合,在實踐上他仍是把文章放在第一位的。


2. 神理氣味與格律聲色

姚鼐的《古文辭類纂》扎先秦以來的文章分為論辯、序跋、奏議、書說、贈序、詔令、傳狀、碑誌、雜記、箴銘、頌讚、辭賦、哀祭十三類。其中以唐宋八家為主,於明取歸於有光、於清取方苞、劉大櫆,以繼八家之續。其序目總結學文的方法說:
「凡文之體類十三,而所以為文者八。曰:神、理、氣、味、聲、色、格、律。神理氣味者,文之精也;格律聲色者,文之粗也。然苟捨其粗,則精者亦胡以寓焉?學者之於古人,必始而遇其粗,中而御其精,終則御其精而遺其粗也者。」

因此,聲色桐律是文章好壞基礎,神理氣味是文章好壞的標誌,有了好的基礎,才可能有好的神理氣味。


3. 陽剛與陰柔

陽剛陰柔是對文學風格的總的概括。下面一段引文引自《復魯挈非書》,說明了陰陽剛柔相互融合又有區別的情況:
「鼐聞天地之道,陰陽剛柔而已。文者,天地之精英,而陰柔剛陽之發也。惟聖人之言,統二氣之會而弗偏,然而《易》、《詩》、《書》、《論語》所載,亦間有可以剛柔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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