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鄭捷的事,很多人都在討論,然後一輪相關的討論又再湧現,好一點的會有他殺人的動機理由分析、背後的心態、社會問題、死刑興廢的問題等等。低級的討論就有殺人電玩、臺灣媒體的素質、一堆阿宅為阿宅護航等等。
自從科技昌明、四處都是wifi智能手機時代開始,人們都可以輕易得到資訊(RY這些話我就不多說了,我相信悲劇天天都有在上演,只是我很受不了滿天飛的RIP。我不是在投訴這個資訊爆炸的現象,我自己都很享受。好吧,我覺得最煩的,是RIP這三個字。
一個人,真誠的為一件事感到痛心,很正常。如果發生了十件事,十件事你都說「我真誠地/由衷地/衷人地 etc. 為一件事感到痛心/哀傷」等等,這句說話的可信度,就會變到只比政客可信多一點。
就好像,你看十套電影,十套你都說「這是我看過最好看的電影!/這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電影」,那個「最」字,就會變得毫無意義。
或許只是我不習慣,或許「RIP」這三個英文字根本就有如Facebook上的Like一樣那麼廉價,只是我會隨便說這三個字,因為我不想我衷心說出來的話,廉價得有如殘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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